更新时间:2022.07.29
收取税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方式。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
滞纳金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每日对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账户中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
征收滞纳金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
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去收款银行交纳交通罚款的滞纳金。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去处罚决定单位查询,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罚款决定逾期不履行的,产生的滞纳金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但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收取滞纳金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且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相关管理法规的当事人所进行的一种处罚措施;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对于当事人人身或者财产权利所适用的一种临时限制,不具有惩罚性。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行政强制措施是对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行政处罚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 2、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
加处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当事人账户中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