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但当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等行为时股东则需要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五十个以下。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量是在五十以下,股东之间一般都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体现的更多是人合性,所以股东的人数不宜过多,这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也能够设立有限公司,叫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要把公司的资产和个人的资产分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五十人以下。若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具有人合性,公司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一至五十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少没有人数限制,一个股东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依法应在50人以下。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法定人数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条件。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当设置股东名册,记录与股东有关的信息。当股东人数只有一人时,公司为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为,最高人数为五十个以下,没有最低人数的限制。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