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行政处罚案件撤销立案的条件:行政机关无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以及违法委托处罚的等。
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无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及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
行政处罚案件撤案的条件: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处罚机关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或者处罚行为明显不当的等。
一般条件是指不管提起何种诉讼,也不管提出何种诉讼请求,都应当具备的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
行政处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案件的终止条件: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各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或者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等。
行政处罚立案的条件:行政机关在二年内主动发现了当事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或者接到了举报等材料;以及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的立案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的等。
行政处罚立案的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在二年内发现了其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该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的。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起诉的原告是具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具体的诉求,事实和理由;以及在法院的受诉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
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第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