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 (3)继承关系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以下不同: 1、性质和效力不同。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转让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质上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两次继承。转让继承人只行使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转继承中的转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转继承人的其他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 适用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
转继承跟代位继承基于的区别是: 1、代位继承主要是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转继承主体没有限制,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3、适用范围不同; 4、其他不同。
转继承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而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无法办理的,只能按照法
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又称为再继承或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针对转继承以及代为继承的规定,转继承与代为继承的区别在于,转继承与代为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之后,并且被继承人的子女与被继承人之后死亡;代为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子女死亡之后,并且被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几个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外,均适用转继承。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权的转移,又称再继承或者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产生第一次继承,其后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产生了第二次继承,第二次继承即为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
转继承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而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无法办理的,只能按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