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债务人死亡的如果债务属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讨债务。因为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追讨债务。因为法律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想要追回欠款可以向其继承人追回,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该遗产的可以想法院起诉追回。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 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 3、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
债务人死亡后要追讨债务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债务人遗产的范围内进行清偿,但是超出继承的遗产部分的债务,其继承人没有偿还义务,且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 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
债务人死亡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债务人死亡,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追偿,没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在执行程序中,可以变更、追加遗产管理人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遗产管理人虽然可以成为被执行人,但其并非责任承担主体,其主要职责为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和分割遗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
欠款人死亡了的,只要欠款人还有遗产,就可以向其继承人追偿,债款仍然还是能够要回来的。 1、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
欠债人意外死亡的,其债务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也不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