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为: 1、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2、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使合同撤销权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或裁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合同存在我国现行《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行使; 3、当事人属于有撤销权的适格主体等。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如果对方认可撤销权的行使则不需要法院确认,反之如果对方不认可,则需要由法院确认。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恶意财产转移撤销权的行使途径:债权人要向法院申请行使。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没有可能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行使撤销权应该遵循的原则: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行使原则;以债权人本人的名义行使的原则;以及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的原则。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的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效力如下: 1、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含义: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2、行使条件: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
行使撤销权内容的结果有: 1、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重大误解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受到胁迫,可以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