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
同居期间,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都会排除在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外。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不能适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原则。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由双方按约定的方式分割;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人民法院一般按照处理共有物的原则进行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
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
一、有约定从约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原则上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按份共有 如果对同居财产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生活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发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
国内离婚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即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大陆居民持有的香港财产,国内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进行处分。在判决执行时,则由国内法
生产费用应当计入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生产费用是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计算生产费用,考核生产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各项费用要素的比重的变化,有利于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包括进行商品生产发生的费用
再婚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时候可以分割夫妻共同的财产。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或者出现了法律规定能够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才能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换句话说,第二次结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般情况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