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能在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此时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只要其具有监护能力就是能够担任监护人的。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父母是未成人的监护人,包括亲身父母、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如果父母均在世或者有一方还在世,但是缺乏监护能力,如身
父母在世时,可以由别人来担任未成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人的监护人,包括亲身父母、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如果父母均在世或者有一方还在世,但是缺乏监护能力,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或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等,可以由别人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
不一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
父母在世时,可以由别人来担任未成人的监护人,只要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法律规定,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时,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监护人不一定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亲友、父母单位、未成年人居住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为成人精神病人的,其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为:配偶、父母、成人子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民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当然成为其法定监护人,但基于监护制度设立的初衷,是解决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不足(通过监护制度指定代执行人)。该未成年的父母本身未成年即无完全民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后他的祖父母可以担任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居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都有可能担任未成年
未成年父母死亡后,他的祖父母可以担任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居住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都有可
未成年父母死亡后,他的祖父母可以担任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居住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都有可
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的确定方式:一般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局批准。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监护人应该具备监护抚养自己子女的能力。 但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可以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未成年人的兄、姐; (3)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