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所以女方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若是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
离婚不去男方户籍地在居住地起诉是可以的。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确实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但是,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 这里所说的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
夫妻双方离开家乡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要求离婚的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有一方离开,未离开方作为原告可在自己居住处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知道另一方现居住的地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公告”方式通知进行离婚等等。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可去被告人的户籍地起诉,起诉离婚是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不一定在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起诉欠款人不是一定要到户籍地,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可以遵守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个人不一定需要到对方户籍地。起诉一个人不是必须到那人当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
1、男方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且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此时女方可以在女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 2、男方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且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此时女方可以在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