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劳动仲裁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总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
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之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裁决的,或者是经催告之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对方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
1、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这是劳动争议仲裁地域管辖的一种特别情况,称为特别地域管辖。特别地域管辖,是以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所在地作为标准划分管辖的,它是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