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军人的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配。而对于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上述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通过协议的
首先,能够用于离婚分配的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二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一并就财产分配作出判决。若一方有出轨行为,在婚姻中是过错方,则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时向过错方请求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法院多会酌情判决给
现役军人离婚分割财产的方式:一方个人财产一般不能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协议配,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且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一般以夫妻婚姻关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一、财产的分割问题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
1、夫妻离婚只分配夫妻共有财产,军人亲属的财产隶属军人亲属,并不参与分配。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一)薪水、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
男方施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二者离婚的话,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首先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女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按照原则一般是平均分割,对于
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不意味着双方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而人民法院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