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1、合同无效如果是缔约过失造成的是能主张过失责任的。 2、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有: (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2)提供虚假情况; (3)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4)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一般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未生效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不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对于当事人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已经成立的附条件合同除外。
合同无效不存在违约责任的问题,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需为合同有效。所以合同无效不可以主张违约赔偿金。 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若合同无效的,一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
不履行合同能主张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解除的,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除合同后可以再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的。但只有在合同一方无法定免责事由作出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合同守约方才有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因合同而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受损害方包括被欺诈的人、被胁迫的人、合同显失公平时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等。主张合同无效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
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当事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一方违约不能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导致合同不发生效力,合同当事人违约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所以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因此主张合同无效,但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一般不能涉及第三方。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受损害方以及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受损害方包括被欺诈的人、被胁迫的人、合同显失公平时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等等。主张合同无效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
承揽合同中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不可以一起主张,只能选择其一主张。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责任和赔偿责任,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