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的口供能改,但是改口供有翻供的嫌疑,证明力度没有之前的强。在我国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录完口供,如果确实与事实不符,一般而言是可以改的,不过有翻供的嫌疑,之前也涉嫌作假口供,要付法律责任的。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虚假、不实口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若翻供与事实不符,自己要承担翻供的相关不利后果。 允许合理翻供,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另一类是所有案件材料,这两类是具有包含关系的,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它们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享有不同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可知,刑事询问笔录在讯问人还没有签名时可以更改,但一旦确认签字以后是很难修改的,刑事询问笔录将作为证据材料保留,如果需要修改或补充,可以在下一次的公安提审时补充在新的笔录里。录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保证口供的真实性,如果录虚
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五日,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
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申请撤诉,因为刑事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查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依法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刑事自诉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一般包括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等,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
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是: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
离婚案开庭当天被告不可以不出庭,因为离婚案件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的,也需要亲自到庭参加庭审,除非被告本人不能表达意思;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