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没有证据是不可以立案的。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 自诉案件可以撤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
可以,但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才可撤案。如果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是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可以依法撤案的。
不能。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遇有紧急情况,即便没有立案、也没有搜查证,也可以进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反诉,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 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和解
自诉案件因证据不足准予撤诉后还可以上诉,因达成和解准予撤诉后不可以上诉。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具备新证据后可以重新提起诉讼;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同一案件可以两次起诉,对于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如果是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应当不予受理。 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同一个案件两次立案时有发生,同一个
根据规定,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就结束了。我们国家的人民法院按四级设置,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判,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审”。在通常情况下,一
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不去是可以离婚的。但必须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说明感情破裂的情形,且经调解无效,法院才会判离婚。
找不到被告也能立案。如果该案件为民事案件,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可视为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
可以自诉的案件: 1、只有通知才能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具体而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侮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撤诉,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不予受理。 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自诉人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