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刑事申诉案申诉人不可以阅卷。可以委托律师辩护,由律师行使阅卷权。 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包含有: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和案件相关的事项。
审查起诉提审的涵义是: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审查起诉过程中中止审查的条件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阅卷,如果身份是其他辩护人的,在侦查期间是不能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依法享有的,对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查阅的一种民事权利。
公众查阅权是指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公众查阅权所说的公众,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以外的人。民事诉讼法增加此条规定,主要是从司法公开和社会公众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的角
股东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一般主要涉及公司的财务问题。查阅权和质询权是取得公司股份,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参与公司意图形成,股东与公司沟通,保证股东获得的广泛信息是否有效,避免欺诈,参与其活动表决的前提。这种
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保密,一般来说,法律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查看案卷材料,刑事卷宗是保密的。但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暂时不能阅卷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批捕阶段仍处于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不得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