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内容中指定遗嘱的执行人。 2、若是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虽有指定但指定的人生了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的,则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 3、上述两类遗嘱人都不能执行的,则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
遗嘱执行人如何确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内容中指定遗嘱的执行人; 2、若是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虽有指定但指定的人生了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的,则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 3、上述两类
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方式如下: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拔遗产管理人; 3、继承人未选拔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4、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内容中指定遗嘱的执行人。 2、若是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虽有指定但指定的人生了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的,则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 3、上述两类遗嘱人都不能执行的,则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
遗嘱执行人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
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可由遗嘱人再指定遗嘱执行人。 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遗嘱执行人为一人时,应由该人独立地执行遗嘱。为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则应共同执行遗嘱。
遗嘱继承人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
遗嘱执行人一般应当由被继承人确定,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一)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三)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
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在遗嘱中进行指定。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方式是在遗嘱人中指定。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为一人时,应由该人独立地执行遗嘱。为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则应共同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被继承人指定遗产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指定或指定不明的,依法认定全部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前述方法均不能确认执行人的,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作为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原则上应当由被继承人指定予以确定,且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