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集团诈骗的定罪标准为骗取公私财产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金额较大、金额巨大、金额特别巨大。欺骗公私财物,金额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合并或单一处罚金。金额巨大或
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 (一)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二)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 (三)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四)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集团犯罪是指由3人以上组成的犯罪组织为多次实施某一或多种犯罪而建立的相对稳定的犯罪。①组织稳定,组织成员基本固定,成员关系牢固,组织纪律严格;②犯罪有明确的目的。集团成员经常在一起从事一种或几种犯罪活
缓刑首先是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累犯;但对共同犯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是否判处缓刑,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对累犯不判缓刑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被告人所起作用、案件的社会影响性程度等因素,如果没有自首
《刑法》第25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26条的第一款:【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6条第四款:对于第三款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于黑恶势力判刑多少年可以知道是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何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
对于涉黑集团所实施的经济犯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涉黑集团所实施的经济犯罪行为有所不同,其所触犯的罪名不相同,由此所判的刑罚也不一样。例如,如果涉黑集团实施的是集资诈骗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
单位犯诈骗罪,员工是否要承担责任,不能够一概而论。员工是否定罪以及如何定罪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员工是否有实际参与犯罪的行为、对于单位的犯罪行为员工是否明知这几个方面来入手。首先应当考虑员工在单位中的工作性质是否与单位从事犯罪存在关联性。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在受审、押解途中逃跑的,也属于脱逃行为。脱逃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直接故意。脱逃包括暴力脱逃和非暴力脱逃,也包含单人脱逃和多人脱逃。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脱逃,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