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2、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
延长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条件: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期限。如果有上述条件的,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侵犯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专利权恢复费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缴纳的费用。它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可以恢复。如果继承人是因遗弃、虐待被继承人、对遗嘱造假、毁灭等行为或以欺诈、胁迫方式妨碍被继承人表达真实意思而丧失继承权的,在确已悔改,并经被继承人宽恕或者仍将其列为遗嘱继承人的,该继承人恢复继承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
因到期自动终止的专利权无法恢复。如果因其他原因专利终止的,可以在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后,给专利权人提出恢复权利申请的合理期限内,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
专利权终止后想要恢复必须要在两年内向专利局提出恢复申请。但是提出该申请是有条件的,只能是因为不可抗力的事由延误了期限,才可以在消除妨害的两个月内重新申请恢复专利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法定丧失继承权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继承权恢复的前提条件是: 第一,继承人是因为实施了法定行为而丧失继承权。 第二,继承人确有悔改。 第三,被继承
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恢复。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在诉讼进行中或者遗产处理前,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支持其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主张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反悔权。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
名誉权侵权包含诽谤,诽谤他人属于一种名誉权侵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享有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