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为了就已造成的财产非财产损害予以补偿,让受害一方的利益得到救济,对过错方不忠行为的道德评判和经济惩罚的一种法律强制性规定。
可通过以下方式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放宽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权利主体的限制、扩大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情形、完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应规定可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责任、建立对受害方举证难的救济措施、细化“家庭暴力”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标
一金七制是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承诺等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一般是不会赔偿损失的。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
建立婚内侵权损害民事赔偿制度是维护家庭稳定的需要。建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有利于加强同家庭暴力作斗争,提高人们的守法观念,增强夫妻的法制观念,实现夫妻平等,家庭和睦。从而可以预防和减少家庭内违法行为发生,增进社会安定团结。但消极论认为建立婚内侵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居民医保)是面向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一项保险制度。它坚持低水平起步,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其基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损害赔偿一般认定是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构成以下情形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都可以申请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自愿原则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这一原则中必须要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员和仲裁机构;(2)独立原则:指仲裁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及个人的干预;(3)合法、公
仲裁的基本制度包括一裁终局和或裁或审制度。所谓一裁终局制度其基本含义是,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也不能再就同一争议向法院起诉,同时也不能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复议。所谓或裁或审制度该制度,体现了对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途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 三、秘密选举原则。 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五、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通常指的是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的制度。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功能是: 1.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 2.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