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如果是依照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交契税、印花税,但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因为我国各税种的征收政策如下: 第一,关于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就应当缴纳契税; 第二,关于印花税。无论是否
遗嘱继承纠纷,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不能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对于单纯的财产纠纷,就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为了体现维系家庭和睦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了,对于因为继承遗产而产生纠纷的案件,还是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的
房屋遗嘱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在我国法定的订立遗嘱方式,包括了以下几种方式:1、口头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公证遗嘱。情况紧急下,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订立遗嘱。换句话说,房屋遗嘱继承也可以通过口头、录音或者书
因为遗嘱继承房产,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立遗嘱人即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遗嘱,遗嘱中应当有对遗产明确的分配方式,指定继承人继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3、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最直接的证明就是被继承人持有
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具体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遗嘱继承房产的,申请继承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过户登记。这些材料包括遗嘱、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权公证书或相关判决、以及申请人拟继承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将上述材料准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符合以下2个前提:1、立遗嘱人合法拥有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如果立遗嘱人仅持有房屋部分产权而在遗嘱中处分房产全部产权,其对不属于自己的部分产权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并不持有其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登记证,也无法通过正常
继承人可以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就可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而不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亲笔书写,且存在被
房屋继承遗嘱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但是办理公证的话,可以使该份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包括了下面五种方式: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录音录像遗嘱;4、口头遗嘱;5、公证遗嘱。在这五种遗嘱中,公证遗嘱具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在债务承担的协议中,新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协议的管辖地点。因为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未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