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清算的范围主要指债权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主要指清算费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所欠税款、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对非破产企业来说,则主要指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等等。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二)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法律另有规定
公司清算程序主要规定在公司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
公司自行清算的法律规定有:1、法律对公司可以自行清算的条件作了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自行清算;2、还对清算组的成立作了详细的规定,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3、对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公司无论是因为法定解散事由还是破产等事由,均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确认破产财产。 五、确认破产债权。 六、拨付破产费用。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公司清算有哪些规定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应当由公司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哪些情况下要进行清算 1、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或
成立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职责包含: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公司清算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要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