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公司法关于清算组的规定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因本法第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公司遇到下列情况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其解散清算条件主要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
公司走法院清算需要的条件:公司解散之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解散的事由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我国公司法中对清算组的成员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应满足下列条件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已经到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予以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流程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
公司清算组成员需有以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 2、中介破产清算组的类别。 (1)按有无法人资格划分,可以分为二类,一是有法人资格的;二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2)按破产清算组受理破产清算的对象,分为二类,一是传统的破产清算
公司清算程序主要规定在公司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
公司清算的法律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 3、清理公司财产; 4、接管公司债务; 5、设立清算账户; 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