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区别: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的,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公安机关。逮捕,是指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批捕是严重一些的。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的决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对其公诉的具体行为。
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查证属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的时侯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批准逮捕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
审查逮捕与审查批捕没有不同,只是两种说法的语境不同,意思大致是一样的。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可以批准。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
法院可以批准逮捕。法院批准逮捕的情况包括: 1.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2.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准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被批准逮捕之后,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讲比较小,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才会批捕。
法院可以批准逮捕。法院批准逮捕的情况包括: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