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固定的住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之后,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但无论是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都没有任何的差别,监视居住期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
监视居住一般不可以延长,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的,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不可以延长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是不变期限,不可以延期。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间公安机关应该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没有规定监视居住的最短期限,但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在监视居住的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当予以追责的或者监视居住期满的,则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解除监视居住不代表撤案了。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到期的监视居住不能够延长,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这属于不变的期限,到期了之后也是不能延长的。所以在监视居住期限到期之后,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有权决定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举报。首先,对你监视居住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对你监视居住,否则为非法拘禁。上述三机关只能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