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所以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
按照诉讼的相关办理程序来说,未交费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会进行中断的。当再次完成交费时,诉讼时效才会再次生效。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债权人坐牢诉讼时效不会中断,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了诉讼或者仲裁,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义务的请求等。
债权人确认欠款诉讼时效会中断。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即要求其偿还债务;或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通过使用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方式,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首先,从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目的看,维护社会交易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诉讼时效制度虽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立法目的,但其实质并非否定权利的合法存在和行使,而是禁止权利的滥用
债权转让通知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转让的通知,那么这种情况是可能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一般在合同债权转让通知到债务人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的。
债权转让通知,一般是不能让诉讼时效中断的。能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而债权转让通知不在上述事由的范畴之内。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中止还有一些条件的限制;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