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办理产权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 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 5、房屋的外业
1、房产变更备案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说明; 3、房产权利证书; 4、相关行政机构行政决定书、房屋交易合同;5.已建立抵押权的,应递交抵押权人允许的书面材料; 6、法院强行转移的应递交有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辅助实行通知书等。
房产证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
过户安置房应当提交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房子过户应当提交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材料是: 1.权利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产权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至房屋管理部门; 2.房屋管理部门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 3.税金缴纳完毕开具完税证明,给予过户回执。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房屋买卖合同; 5、已设定抵押的好要提供抵押权人的同意的书面文件。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执行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需要公证的手续为:1、法定继承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2、遗嘱继承人还应该特别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
房产过户需要带的材料如下。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以及其他的必要材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
房产过户要准备的材料是: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2.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证、完税凭证; 3.过户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