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是指在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信托服务主体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通过相应的程序,对土地承包者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经营管理,并且定期向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更改的,需要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承诺中不能撤回的情形有: 1、承诺已到达要约人; 2、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出了确定的期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下列情形承诺不得撤回:1.采用口头形式的承诺,因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根本不存在撤回的可能。2.超过了承诺期发生的承诺。以为超过了承诺期限的视为新的要约。
不能撤回的承诺有: 1、承诺已到达要约人; 2、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出了确定的期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土地承包合同以下情形是无效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违背公序良俗;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