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合伙企业欠债股东不需要赔偿。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的首要职责即是缴纳自己投资的资金,若是公司由于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不当等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是法人,但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般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有诉讼主体资格。诉讼主体,是指在中国诉讼理论中,通常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的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伙企业跟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
签订合伙合同注意事项: 1、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2、合伙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 3、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4、合伙合同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所谓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不需要有章程,这个是没有硬性要求的。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的是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是必须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人数应当在两个以上; 2、有依法订立且内容完善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