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鉴定一般两个月内可以得到结果,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结论出具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鉴定一般两个月内可以得到结果。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之后,鉴定机构一般需要在收到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以及受伤的职工及其亲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需在15天内处理完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二
工伤等级的鉴定结果一般会在60日内出来;若工伤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15日内会出来;而在鉴定劳动能力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