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复议范围的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以下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缴纳费用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查封财产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是为了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及时高效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制定的规定。《自然资源行
国土资源行政案件中止时限是两年的时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当中明确规定违法行为,如果在两年时间之内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之下,那么就不会再次的对此进行行政处罚的措施了。这个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是有确切规定的。
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没有强制执行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主要有两种方式:当事人自行履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程》14.5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求进行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调查中止。 情形: (1)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 (2)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3)需要公安、检察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决定或者结论作为前提
复议机构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忠于职守; (二)熟悉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 (三)了解土地管理、矿产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