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地区规定标准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一、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
一、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应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关于上述三部分费用的补偿标准,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 第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被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产值
征用农村土地需要人民政府拟定征用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用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签订征用补偿协议,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按照征收权属份额分配。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由所有权人自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