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虚假出资)的,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资,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否认),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公司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
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人格混同现象的,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公司债务,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入股并抽回出资的,出资不到位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只有一人,其他股东只是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有限公司,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应当独立承担公司债务,股东
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要承担的。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亏损股东原则上不用承担,因为公司是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
公司大股东私自转让股份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
发生合同纠纷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议不成,可诉讼处理。 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股票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子女可以继承死亡当事人的股份。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直有效。
可以用公司股份贷款。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