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儿媳是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不是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是丧偶儿媳在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之后,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 如果是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成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儿子所继承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有遗嘱明确说只给儿子或夫妻间是约定财产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
二,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一、丧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一般不是第一继承人。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第一”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继承先后顺序之分
虽然继承法在继承制度中,首先就规定了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的继承权,能够不受到法律的所有限制。要真正继承到财产,首先要遵守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该项财产是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在我国,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包括了,动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