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超过民事诉讼举证期限,在举证期间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证据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上交。但对于恶意不提交,拖延审判时间的,法院不予接受逾期提交的证据。
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 1、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 2、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超过法院限定的举证期限,法院可以拒绝接收新证据。《民诉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院应该确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民诉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
回答1、自己的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诉讼主体合法;2、借条,证明借款事实;3、必要的证人,证明自己催款的事实,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不知道借条如何约定还款时限的,如果还款时限到后。没有超出两年,第三项可以不举
如果举证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如期举证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举证。
民事案件开庭后补充证据期限,不少于30天的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要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
超过上诉期提交上诉状的处理如下: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仅表示上诉,既未递交上诉状,又未请求延期的;或者请求延期但未获人民法院准许而且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又未递交上诉状的;或者请求延期获准后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未递交上诉状的,原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如果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事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并不会丧失起诉权,但义务人有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