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3
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事故至少需要考虑以下要素: 1、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 2、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 3、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4、责任要素,劳动者是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工伤:一、伤者在合理时间通过合理路线往返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又或者是单位宿舍;二、伤者在合理时间通过合理路线往返工作地和配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或者在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的途中的等。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
工伤上发生在下班途中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在认定工伤时,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而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