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工伤鉴定可以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是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
在长沙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此长沙的鉴定场所是长沙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工伤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然后由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根据职工的伤害程度、医院的诊断意见等作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
温州市工伤鉴定到温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伤残鉴定首先需要向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收到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相关专家组出具鉴定意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工伤伤残的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提出鉴定申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结果应当尽快
工伤伤残鉴定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伤残鉴定在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1、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 2、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