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余杭区工伤鉴定在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的职责有:制定全市的工伤保险规划、标准和政策以及全市工伤保险费率的管理方法;制定全市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的政策;指导全市的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以及因为自己生病而不是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决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到渝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关系证明; 2、事故现场证人证言; 3、病历、诊断证明; 4、工伤认定申请书; 5、其它。 最后向该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程度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处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
工伤鉴定在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地或者应当参保地的人社局进行鉴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了事故伤害或者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该从事故伤害发生当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起三十天以内,向统筹地区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是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申请工伤鉴定一般是到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在认定为工伤后,则可以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
只要提供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并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证件数码质量校验,合格就可以用在护照上,校验不合格的,则须申请人本人亲自至出入境办证点采集证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