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并且每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不合法的,因为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权力一般为补充移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对于二次补
补充侦查有以下几种: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在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
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意见书,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向公安机关提出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意见。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并且公安机关每次都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继续侦查和补充侦查的区别有:继续侦查指证据不足,检察院没法批捕,发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收集证据。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有次数限制。且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现分为两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及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原来的基础上对案件部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补充相关证据。案件送到当地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要重新返回公安机关进行的才可以算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可以分为两类:审
刑诉法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规定是合理的,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补充侦查完毕的含义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