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制订公司的工作方案、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重整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等。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
董事会决议职权有: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一半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一、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有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等。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连选连任的。董事长变更需要进行公司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若是人数较少、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增加或
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具体包括: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法律和公司章程
董事长在公司的职权有: 1、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主持股东大会; 4、签署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法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一半以上选举产生。董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比较多,主要有下列几项。1、可召集股东会议;2、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可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4、可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对公司经理具有聘任和解雇的权利,并绝对其薪酬;6、可以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