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送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送养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
被合法收养的孩子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即使没有儿女尽抚养义务,儿女也需要尽赡养义务。
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后,该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对其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一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
父母离异孩子有义务赡养父母,这种赡养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赡养义务人必须承担的义务,不会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而变化,义务人也无权随意处分自己所应负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父母关系变化而消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因父
孩子赡养父母的义务具体是: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及时治疗和照顾生病的老年人;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搬迁条件较差的房屋等。
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具体如下: 1、只要是子女就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该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也应该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也不会因为
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还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子女的赡养义务不以父母是否抚养了自己为前提,无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
继母与生父离婚后对非亲生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但是自愿抚养的,法律也不禁止。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其本身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对方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的义务。 但如果继父母一方,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且对其成长
养子女对养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一旦收养关系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了相关合法的手续,那么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