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生而不养的父母应该赡养,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强制性义务。法律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若是有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养子女对养父母、亲生父母不是都有赡养义务。法律明确规定,养子女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没有区别。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对生父母不存在赡养的义务。
未抚养过孩子,孩子成年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不履行抚养义务,没有虐待子女,子女成年后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此外,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因此,即使父母不抚养和教育孩子
父母不养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子女不能因自己小时候没得到抚养而拒绝长大后赡养父母。
父母不养子女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其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消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抚养孩子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1、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被消除,成年子女只需要履行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的养子女只需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对生父母一般是没有赡养义务了。自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成立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只对养父母存在赡养义务。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可以不赡养的。因为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属于相互独立的法定义务。任何人的主观意愿不会导致法定义务消失。即只要义务人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被领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了。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开始。而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孩子被收养之日起就消除了,所以养子女对亲生父母已经没有赡养义务了。而相反的,亲生父母对其被收养的子女也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子女需要赡养再婚的父母,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父母是离婚还是再婚,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再婚,不影响子女赡养义务的履行。
父母遗弃孩子需不需要赡养要根据情况确定: 1、如果被遗弃子女已经被收养,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不需赡养亲生父母; 2、如果被遗弃子女没有被收养的,则孩子还需要赡养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