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
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原则: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关于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有如果具体海事违法行为列入《基准表》,有《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法定从轻情节或从轻情节的,可以按《基准表》的轻微档次实施处罚。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点为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标准,主要是看其是否初犯,是否在两年内没有被追责以及其他法定情节;第二点为是否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的标准,主要是看对方是否积极配合,是否有效弥补,是否是受他人胁迫以及其他法定情节等。
安全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执行,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是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来行使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量裁基准有几点,第一点是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标准,主要是看其是否初犯,是否在两年内没有被追责以及其他法定情节;第二点是从轻或是减轻的标准,主要是看对方是否积极配合,是否有效弥补,是否是受他人胁迫以及其他法定情节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