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返还之后有可能是会减轻罪行的。根据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单位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的; 4.扰乱
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借贷自有的人民币、港、澳、台币等有价证券的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者都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都起到了一定的资金融通的作用。两者之间如何界定,需要考
有下列要点: 1.准确认定吸收资金数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是入罪条件之一,因而在刑事辩护中对涉案数额的辩护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严格筛选非法吸收的对象人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为要件。 3.
当事人有汽车租赁经营业务的,一般来说是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我国《刑法》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造成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犯罪的客体方面,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同时侵犯了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则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第二,在犯罪的客观方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不同的,不同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集资的金融管理制度,而且亦会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却是单一的,即为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管理制度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构成集资诈骗罪就必须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
通过民间借贷的表面形式进行筹集资金,既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区分二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使用了虚构事实等诈骗方法,则构成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