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在我国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出资不足时,以不足的部分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 2、因违反出资协议,造成公司损失的违约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有: 1、取得股东身份证; 2、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提出董事会临时会议; 3、股东大会召集权; 4、股东大会提案权; 5、知情权; 6、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7、通过累计投票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8、异议股东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2个(或以上)50个以下股东,从06年1月起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 二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实际上,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有: 1、股东表决权,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查阅、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类型:按照股份所享有权利的不同,可设置普通般和优先般;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设置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其他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有: 1、有五十个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 2、有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 5、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符合下列条件: 1、发起人的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2、有公司章程、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发行与筹办事项是合法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自益权,是指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利益的权利; 2、共益权,是指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督权、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 3、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要经过以下程序:1.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2.草拟章程,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设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