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如果是婚前共同财产和债务就要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的一并不算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丈夫死亡,妻儿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则不需要偿还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儿如果继承了遗产,那就需要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超过遗产价值之外的债务,妻儿可以自愿偿还,不愿意偿还的也可以不偿还。
1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您丈夫在外面欠的账,
如果丈夫在外面欠债,妻子不必一起偿还。如果欠款用于夫妻家庭的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妻子事后同意欠款,则应一起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用于家庭,与妻子无关,不需要一起偿还。
可以起诉离婚,可以主张借款。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
法律新规丈夫欠债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视债务的性质而定。如果丈夫欠债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妻子应当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
一般而言,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也是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张。但是,之所以认定一方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是因为我们自然地推定婚前债务系用于一方个人发展。也就是说,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夫妻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
丈夫担保,如果妻子并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确认,这时候妻子并不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丈夫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承担完整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丈夫所有部分,来承担清偿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