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解散公司诉讼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1、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
公司解散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 3、申请股东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
提起公司解散的诉讼应当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但是并不是所有股东都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诉讼应当清算。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股东可以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 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2、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
公司解散诉讼的情形有: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