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根据我国法律条例规定,离婚诉讼应该向被告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离开居住地已经超过一年以上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通常是由原告方住所的本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的,通常是由被告经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数量递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起诉离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
起诉离婚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的没有离婚证。
在一般情形下,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形,应适用特别规定,根据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如果双方属于涉外离婚案件,只要有一方是在中国境内居住,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被告提起离婚时,中国法院都有权审理。只要是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还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提出离婚时可以向经常居住
能。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