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死亡赔偿金受益人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个人债务清偿按照优先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偿还。优先债权一般包括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债务人应优先清偿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再清偿普通债权,不足以清偿的,按债权的比例分别予以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有以下情形: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第一、企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的安定,企业债务清偿首先应该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二、企业所欠税款。需要向有关部门清偿企业存续期间内,所拖欠的税款。 第三、企业的其他
夫妻一方死亡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确定出遗产的范围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债务人死亡的如果债务属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讨债务。 因为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追讨债务。 因为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追讨。如果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追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