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法律没有规定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只是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向死亡的债务人追债的方式是: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可以向其配偶追债;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死亡债务人的遗产的,可以向继承人追偿,但是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可以向其配偶追债;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可以向其继承人追债,因为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 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追偿。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债务,因为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多个债务清偿的顺序是: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除前款规定以外的欠税; 3、普通破产债权
债务人死亡的,应当由债务人的继承人承担债务,其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时,应当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