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中,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法院审判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诬告陷害罪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由有管辖权的公诉机关进行立案追诉的,诬告陷害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地域管辖是指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 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所争执的财物具有司法管辖的关系。
地域管辖是指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所争执的财物具有司法管辖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种类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专门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
地域管辖是按下列标准规定的: 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如果当事人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由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是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的,则一般也是由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指的是以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标的物及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制度。具体规则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等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的情形如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地域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土地境内的公民,土地、事件等的管理权限。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